(二)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落地实施,补齐我市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领域短板,完成各区“一场两馆”建设。在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统筹安排街道(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和户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住宅区须按照标准配建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室内建筑面积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用地面积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流程应当征求市级或者辖区体育部门意见。全力打造“12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的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复合利用土地,充分利用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地铁站点周边、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规划和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通过信息公开、补贴扶持、购买服务等举措,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水务局)
(三)丰富体育消费产品。支持体育企业开展体验式、智能化、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鼓励开发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线上培训、智慧场馆、穿戴设备等消费新模式,培育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热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推动体育场馆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推出“江城八点半”等体育消费主题活动,打造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武汉体育中心、洪山体育中心等夜间体育消费集聚区,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活跃竞赛表演市场。支持体育竞赛表演企业通过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等形式做大做强,鼓励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制定《武汉市体育品牌赛事名录库》和《武汉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带动效应显著的体育赛事给予经费支持。对纳入赛事名录库,经评估认定的重大体育赛事,根据赛事档次、影响力等因素分别给予资助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职业体育发展。重点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职业联赛。支持各类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卓尔、当代等一批武汉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壮大。以“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创建工作为引领,夯实足球产业发展基础,增加足球市场供给,高质量地满足足球消费需求。对在武汉注册并冠“武汉”队名参加职业比赛的俱乐部,按照项目类别、赛事影响力、实际投入等给予运营资助和成绩奖励;对获得省级奖励的职业俱乐部,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予以配套。(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加快推进体育领域改革创新步伐
(一)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简化、优化体育赛事安全许可,推进赛事安保社会化、市场化,制订体育赛事的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的开展,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在不影响生态、防洪、通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积极推进水域、空域、森林等自然资源用于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武汉海事局,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