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3)

2021-11-25 05:11     中国纪检监察报

经查,邹明勇在担任安岳县县长、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26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31万余元。

“我怎么可能收了这么多钱?我居然收了这么多钱!”留置期间,邹明勇回忆并计算自己收下的每一笔财物,看着累加后的5431万余元这一惊人数字,他这才知道自己已犯下严重的错误,再难回头。

为了让家族过得更体面,带着侄子和内兄赴腐途

邹明勇运用手中权力捞取了不少好处,在自己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他想到要为亲人谋点福利,“我是从小山村走出来的,兄弟姊妹们为了供我读书付出了很多,我对他们一直是感激的。我就想着不仅要自己过得好,也要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让整个家族都过得更体面。”

在错误思想影响下,邹明勇一人腐带动全家腐。很快,他的内兄江某和侄子邹某君成了其腐败路上的同行者。

2012年江某(另案处理)从资阳市交通运输局退休后,找到在安岳当县长的妹夫邹明勇:“我现在退休了,感觉可以干点事情了,你能不能想想办法,给我找点赚钱的路子?”邹明勇听后立即答应道:“没问题。”

2012年9月,邹明勇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公司承揽到一个建设项目。随后,邹明勇向该公司负责人打招呼,让江某承揽该项目监理工程。

2013年6月,江某借用某监理公司资质顺利中标,但是中标后的江某实际上并未实施该项目。碍于邹明勇的面子,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谭某仍为江某发放监理费共计56.8万元。

除了江某,邹明勇的侄子邹某君(另案处理)也被其拉入腐败泥潭。

2011年,邹某君购买了陆某公司开发楼盘中的几个商铺,在支付完50万元定金后,还有480余万元尾款无力支付。正当邹某君一筹莫展时,开发商陆某主动给他打来电话:“我有点事情想找你叔叔,如果你能帮忙协调一下,这房款就可以抵了。”

邹某君心里清楚,陆某是想通过他找到邹明勇,让其对陆某的公司给予照顾和帮助。“我试试看吧。”在巨额诱惑下,邹某君将此事告诉了邹明勇。“我明白了,抵房款的事情交给我。”邹明勇一口答应。

据查,2012年至2014年,邹明勇利用担任安岳县县长的职务之便,为陆某公司建设项目补充合同签订、土地竞拍保证金缴纳、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14年8月,陆某经邹明勇同意后,免收邹某君商铺购置款、税款等共计487万余元。

一家人“抱团”贪腐,必然“组团”走向深渊。在共赴腐途的路上,邹明勇的侄子和内兄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20年7月,安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邹某君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2020年12月,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取消其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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