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4)

2021-11-25 05:11     中国纪检监察报

“侄儿利用我的影响做生意,商人利用他来行贿,最终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内兄利用我的职权和影响做项目、拿项目、非法获利,最终也走上了犯罪道路。我三观扭曲,自己贪腐,也把家人带入其中,使几个家庭失去幸福,代价太惨痛了。”在留置室,邹明勇忏悔道。

独断专行,公然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不顾工作原则把不合规变成“合规”

“邹明勇行事是比较霸道专横的,他胆子比较大,除了主动索贿、大肆捞钱,在工作上更是独断专行、说一不二。”据办案人员介绍,在任安岳县县长时,邹明勇任性用权、胆大妄为,甚至公然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不顾工作原则当起了“一霸手”。

2011年,安岳县某酒店负责人黄某某得知,当地另一酒店投资人代某某通过邹明勇拿到了巨额财政优惠扶持资金。黄某某忙拜访邹明勇,用金钱“开道”,提出想在县城3公里外的酒店原址上,扩大规模建设某温泉旅游度假酒店,希望其帮忙给予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在金钱的“轰炸”下,邹明勇答应了黄某某的请求。

该酒店规划用地近190亩,包括酒店原有地块119亩和未征地拆迁的地块70亩。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两宗地块不能同时挂牌出让。

为了缓解在其他项目上的资金压力,黄某某向邹明勇提出在竞得119亩地块后,就开始兑付优惠扶持资金。然而,该温泉旅游度假酒店项目的主楼设计在70亩地块,在主楼项目地块都没有竞拍成功的情况下,就提前拿到优惠扶持资金明显不合规。

然而,明显不合规的事情,在邹明勇手里却变成了“合规”。为了实现对黄某某的承诺,邹明勇绕过分管县领导,直接安排县旅游局把“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的内容写入合同送审稿。不过,邹明勇的“安排”并不顺利,县委常委会在审定该送审稿时,否定了这一条款。

但邹明勇没有就此罢休,他不顾职能部门反对,公然违背县委常委会审定该合同时形成的“竞得项目所有用地后才能兑付优惠扶持资金”的决议,要求县财政局提前兑付优惠扶持资金。经查,在此期间,邹明勇多次收受黄某某所送财物共计792万元。

“我心里很清楚,违背市场规律和县委常委会决议的做法,会给自己、给地方带来很大的麻烦。但我当时被利欲蒙蔽了双眼,不顾一切、肆意妄为。”邹明勇说。

据悉,安岳县某温泉旅游度假酒店至今未动工,却已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邹明勇的这一行为造成国有资产的巨额损失。目前,该项目提前兑付的优惠扶持资金,已通过政府其他合作项目挽回损失。

作茧自缚,邹明勇在忏悔书中写道:“对违背市场需求建立五星级酒店,我支持了;在地方财政不堪重负,举步维艰的背景下,给予优厚的扶持政策,我给予了;在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下,提前兑付优惠政策,我操作了……其结果,无疑是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邹明勇主政一方,本应为百姓谋福祉,为地方谋发展,但却把公权当私器,在谋求私利的道路上,不惜铤而走险为商人老板大开方便之门。其所作所为对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产生恶劣影响,也将自己推向犯罪深渊,最终沦为阶下囚,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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