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

2021-11-25 05:1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

邹明勇,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资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副主任,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四川省安岳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岳县委副书记、县长,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9年11月,资阳市纪委监委对邹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7月,经资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邹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6月15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邹明勇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向往权力,一心想当地方主官,商人老板称呼他“老大”

1968年,邹明勇出生在资阳一个贫困家庭,家中有弟兄姊妹6人,经常吃不饱饭,幼时全家人辛苦劳动、艰难生活的画面就这样深深地刻在邹明勇脑海里。“童年的经历对我影响很大,我一心想走出去,出人头地。家里也很支持我,一家人节衣缩食供我读书。”邹明勇说。

1988年,邹明勇考入大学,如愿跳出农门。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内江市政府法制局工作,从校门跨入了机关大门。

“刚开始工作时,我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怀着成就一番事业的梦想,满怀激情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因为勤奋肯干、吃得了苦,很快就获得了组织的认可。几年内,我从内江市法制局工作人员,一步步晋升为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长,一路上还是比较顺利的。”回想起自己的奋斗历程,邹明勇感慨万分。

在此期间,组织上曾考虑选拔他到省级部门工作,但他却婉言拒绝了。邹明勇告诉办案人员:“我那时一心想当主官,觉得成就事业的捷径在基层、基础在基层,只有主政一方,才有作为。斟酌再三,对权力的向往让我作出了放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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