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户上海,年龄相差21岁的男女结婚。如今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不同意,双方对簿公堂。
11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二审最终驳回男方上诉,维持了一审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结婚只是为帮他落户”
小梅是个90后上海姑娘,从小父母离异,长大后一人生活。2017年,小梅的父亲找到她,说要她帮一个忙。
“父亲说他有个朋友想落户上海,让我帮他个忙,就办一个结婚手续,不是真的结婚。”小梅说。
小梅就这样走进婚姻。对方是一个比自己大21岁的男人,叫阿彬。同年5月,小梅与阿彬去民政局领证,办了结婚手续。
据阿彬说,他与小梅是经人介绍认识,并且小梅的父亲也欠了他钱,小梅答应配合他结婚并帮对方取得上海户口。
转眼,小梅和阿彬已经“结婚”快四年,但二人并没有在一起生活。其间,阿彬因犯诈骗罪入狱。惴惴不安的小梅提出要和阿彬办理离婚手续,但阿彬却不同意。
想离婚?没这么容易
2021年2月,小梅起诉至法院,认为她与阿彬只是名义夫妻,要求与阿彬离婚。
但阿彬提出,他曾向亲属借90万用于购买房子及装修。阿彬认为虽然双方没有夫妻感情,但在债务未处理清楚的情况下,不同意离婚。
小梅辩称,她只是听父亲的话,要帮阿彬落户上海才与他登记结婚。他们两人从来没有在一起生活过,这只是形式婚姻。至于阿彬说的借款,她完全不知情。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梅和阿彬婚后未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且双方亦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小梅与阿彬离婚。
一审判决后,阿彬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