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厅长王俊峰被双开(2)

2021-11-06 07:49    

王汉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汉武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广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从政原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房屋、车辆买卖上谋取利益;执法犯法,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为他人在司法案件办理、安排工作、催要工程款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广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广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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