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员工嫖娼被公安抓获拘留,遭公司开除要求赔偿16万,谁会打赢官司?法院判了

2021-10-25 09:30     每日经济新闻

孙某某于2009年9月1日进入XX公司工作,从事仓库管理。最后一份是自2017年1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孙某某被安排在操作岗。

《员工行为规范(2019年版)》规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拘留、强制戒毒、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本数)的,或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本数)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给予经济补(赔)偿。

2020年7月16日晚,孙某某因违法行为被硕放派出所查获,7月16日晚至7月17日被派出所留置,期间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2020年7月17日,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即2020年7月18日至7月31日止。

2020年7月24日,孙某某被公司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对解除决定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57740元及2020年7月工资3600元,合计16万多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对此,孙某某遂诉至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