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四川19岁男孩看守所死亡,家属:孩子肋骨像鸡骨架一样,警方通报(4)

2021-10-14 10:18     河南商报

山浩说,经过沟通,她在看守所看到了易思忛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的监控录像。

山浩介绍,从监控中看到,10月19日,出现在监控中的易思忛很瘦,脸上的颧骨、肩胛骨、膝盖骨都明显突出,每次吃饭时,都有狱友把他的饭分走,易思忛很疲惫的状态,大多数时间都是靠墙坐着。

从10月24日开始,易思忛出现了呕吐、腹痛、反复上厕所等症状,人越来越消瘦。山浩说,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

山浩说,法医为易思忛进行了尸体鉴定,“只说没有明显的外伤,口头通知的家属。”

“孩子有精神残疾,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孩子出事半个月前就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而且越来越消瘦,看守所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或送孩子去看病;说孩子偷了东西,偷的谁家的东西?”山浩说,全家人老实本分,易思忛是家人最大的快乐,不能让孩子不明不白地死去,要为孩子讨个说法。

对于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事件,曾经代理过安徽看守所死亡案的知名律师周兆成进行了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及看所守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周兆成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如果易思忛确实患有精神病,体检未检查或被家属提交证据提示后未再次予以查证核实,看守所及办案单位就应该对易思忛羁押死亡行为负责。

对于山浩表述中,根据监控记录显示,“每次吃饭时,都有狱友把他的饭分走”的状况,周兆成律师认为,根据规定,人犯(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对于家属的说法还有待于有关部门去调查核实,如果家属反映情况属实,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易思忛长期被同监室人员分走食物,才导致其体型状况发生突然的变化时没有及时发现,看守所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周兆成律师认为,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犯罪嫌疑人)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易思忛长期出现腹泻呕吐等不适状况,如果最终证明看守所未能及时送其就医治疗,亦违反该条法律规定。

“若家属所述属实,有证据证明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周兆成律师表示,对于存在争议的看守所死亡案件,看守所应当及时上报,并依法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将调查结论及依据及时完整向死者家属披露。

周兆成律师建议家属理性维权,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向公安机关要求对死者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过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一事,津云新闻记者拨打成都市看守所副所长电话,电话被该所长挂断,此后,记者联系到成都市看守所医疗大队施主任的电话,施主任表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试图联系易思忛所在看守所监区的负责人,但该电话无人接听。

山浩介绍,家人就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一事报过警,易思忛居住地或死亡地附近的几个派出所都没有立案。

10月14日早上,成都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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