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占地纠纷背后:两农民从被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到无罪(3)

2024-01-09 13:22     互联网

郑州中院再审认为,本案中,在案证据并未显示对涉案工程的工期造成严重影响,而补偿款数额则是经由村干部协商达成协议,公司在施工完毕后履行协议向赵刘枝、程相奎支付的钱款,赵刘枝、程相奎提出的该数额有邻村赔偿标准作为参照,并非毫无依据。

法院还认为,本案的报案人刘小伟只是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在案涉工程中的项目协调部主任,身份是证人,现无证据佐证其得到授权,可以代表公司主张相关权益,而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截至目前也未以 " 受害单位 " 名义主动出具任何的利益受损证明,即本案并无受害人。

法院指出,寻衅滋事一般是指 "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 "。而本案事出有因,不符合寻衅滋事罪 " 无事生非 " 的本质特征;从获取财物的过程看,赔偿款是协商所得,两人主要是到现场要求工人停止施工,手段并不激烈,公司被迫支付的特征不明显,法益并无明显受损。

法院还指出,赵刘枝、程相奎采用阻挠施工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不能仅因维权行为存在瑕疵或不当,而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综合来看,赵刘枝、程相奎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021 年 10 月 8 日,郑州中院再审撤销了郑州中院此前的刑事裁定和新郑法院的刑事判决,改判赵刘枝、程相奎无罪。11 日,法院工作人员上门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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