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亲与帝系——两宋时期的皇室宗族制度(3)

2021-10-01 15:40     360kuai

再远一层宗室子弟,连担任环卫官的资格也没有。没关系,还可以继续按照宗室承荫制度,出仕为官,运气好的,出任地方州县正任长官也不是不可能,比干巴巴地顶着个空头爵位、守着一份俸禄强多了。

再比如:赵德昭去世后,虽然追封为魏王,但是他的儿子们没有一个可以承袭魏王爵位,而是被授予外官、环卫官、宗室低等封爵,身后才追封郡王或者国公----长子赵惟正

庆历四年(1044年)七月,宋仁宗赵祯在位时,因为当时近支皇族子弟凋零(仁宗之父真宗只有仁宗一个儿子,仁宗本人三子皆早夭),加上宗室子弟封爵制度过于严谨,开国时诸王子孙按照祖制降等承袭,以至出现了"国家宗姓几无一王"的局面出现。

仁宗为了推恩宗室,同时也是为了强化本支、拱卫皇室(因为近支凋零无人、远支如果再依次降封的话,搞不好宗室爵位就没有人继承了),所以在这一年特别下诏:"皇族封王者物故,本宫之长封国公、祖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世世承袭",将宗室中太祖太宗的弟弟魏悼王(当时称涪悼王)赵廷美、太祖两个儿子燕懿王(当时称越懿王)赵德昭、秦康惠王(当时称楚康惠王)赵德芳,太宗除了真宗之外其他七个儿子,一共十家宗室的后代,按照始封亲王之子封郡王、孙封国公,曾孙封郡公的原则,晋封十家宗亲高等宗室爵位,其中六个郡王、三个国公、一个郡公。这样,才使得宗室中有了高等级爵位、且可以承袭下去,而不至于三代降袭之后,有爵位的宗室们自动消失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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