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说:“我觉得妈妈脾气急躁了点,希望妈妈不要太急了,以后要开心一点。也希望爸爸天天开心一点。”
法官一边听,一边认真记录小王的想法,并在结束询问前说:“以后你要帮爸爸妈妈做点家务,也可以多做一些联络工作,帮他们相互联系、沟通。”
后法官结合这次询问情况,一审判决女儿由王先生负责抚养,乔女士每月负担生活费。二审也是驳回乔女士对该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不少人认为,既然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加上了配偶的名字,房子理应有一半属于自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即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并非一律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