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经滨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四级警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霍某某、分管领导邢某某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处理;
对现场参与勤务的辅警批评教育。
林某某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某交由所在单位处理。
报经滨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四级警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霍某某、分管领导邢某某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处理;
对现场参与勤务的辅警批评教育。
林某某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某交由所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