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下,唐朝不同兵种的士兵,待遇相差有多大?

2021-09-19 12:00     360kuai

唐朝初期,朝廷用府兵制来征集管理军队。当时的做法是,按资产多少把老百姓分成九个等级,资产在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要派一人充当府兵。府兵基本上是终身服役,只有到了五十八岁方可退休。

府兵制是南北朝以来实行的一种重要兵制。唐太宗贞观时期,全国有有675个折冲府,这些折冲府分成上、中、下三个等级,上等掌1200人,中等掌1000人,下等掌800人,总兵力达60万人。

府兵需要自己准备武器和物资,每位府兵在被应征时,按规定都要准备好一张弓、三十只箭、一把横刀以毡帽、毡装,还要准备九斗小麦。这些物资由折冲府代为保管,官府发给凭券,一旦发生战争时,凭券兑换。如果府兵防戍超过一年,官府则另外给予补助。

这种供军方式,给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唐代士卒一年的饷钱是绢布12匹、栗12石,60万士兵如果全部要国家财政支拨,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而采取府兵制,国家只承担府兵征行的口粮,其他大部费用由府兵自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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