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下发现遗照,租客拒付租金还索要精神赔偿,上海法官这么做

2021-09-17 09:19     上海虹口法院

将空置的房屋挂牌出租,本以为是增加“额外收入”的好机会,不料却踏上了耗费心力的漫漫“催租路”,最终租客甚至以精神恐惧为由拒付房租,转而向自己追讨损失。

这样的离奇经历便发生在房东刘先生身上,不堪重负的他最终一纸诉状将租客王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租金、滞纳金及拖欠物业费等各项费用,而租客王某夫妻则认为房东将其亲人遗照放在床底,有错在先,要求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租赁。

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法官的组织下,这对“因房结怨”的当事人一改微信聊天中“剑拔弩张”的状态,逐渐敞开心扉讲述起各自的委屈。经过法官的调停疏导,原本矛盾激化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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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觉中国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经中介介绍刘先生将位于虹口区车站北路的房屋租给王某夫妇,租赁合同载明租金每月4300元,按季度支付,先付后住,并约定逾期滞纳金金额等细节。房屋租出去后一年到期,王某夫妇表示要续租两年。虽未签署书面续期合同,但本着对老租客的信任刘先生同意了续租意见。

自2019年底,双方就房租支付问题闹起了不愉快。每个季度刘先生都要通过电话、信息的形式催要租金,而王某也一再以公司运转不顺、疫情停工没有收入等理由延迟付款。这样的状态持续到今年,在屡次催讨房租却碰了一鼻子灰后,刘先生和王某夫妇关系逐渐僵化,甚至到了三月王某夫妇在没有通知自己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房屋,且拒不支付拖欠租金。事后刘先生检查房屋,发现多处污损的地方。

租金一再讨要无果,房屋还多处“受伤”,令刘先生始料未及的还有王某夫妇提出的“精神赔偿”。原来,王某夫妇在租住的房屋床下发现了刘先生母亲的遗照,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逝者“同居”几年,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和伤害,因此刘先生理应支付自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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