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曾在灭门案后提议放火烧屋 劳荣枝当庭翻供(2)

2021-09-10 13:43     海外网

正是刘某的陈述,证实了他们的犯罪具有固定模式,即劳荣枝以假身份“坐台”物色有钱的作案对象,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或绑架,每次犯罪均由二人共同选定作案地点和作案对象。

在最后合肥案中,为了迫使被害人殷某就范,法子英残忍杀害无辜第三者陆某,二人胁迫殷某写下字条,让其家人配合。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发现殷某手书字条可能有他人添加字迹,疑为劳荣枝。

对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对笔迹进行鉴定后,公安机关技侦人员得出的结论是:笔迹是一个人所写。

为解开疑惑,办案组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将该证据交由江西省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笔迹鉴定。

江西省检察院文件检验鉴定人说,他们组织了全省检察机关鉴定力量进行会检,并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专家会商,一致认为送检字条字迹与公安机关扣押的劳荣枝笔记本中的字迹、劳荣枝案后写的实验样本字迹为同一人所写。

在之后的讯问和庭审中,劳荣枝承认加上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等威胁性话语。

“这证明了劳荣枝是具有主观恶性的。”检察官说。

办案中,检察官来到合肥案发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房间很狭小,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而劳荣枝辩称对当时情况不知情。“在这个距离范围内,劳荣枝对房间内的一举一动应该都非常清楚。”亲历性审查更增加了检察官的确信。

庭审时,劳荣枝承认抢劫、绑架部分犯罪事实,但对于故意杀人部分犯罪事实当庭翻供,辩称自己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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