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拖拽女乘客衣不蔽体?4段视频还原全程!(4)

2021-09-02 10:27     观察者网

9月1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蓝天彬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通报内容属实,该女性乘客行为涉嫌违反《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中,禁止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实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蓝天彬告诉南都记者,地铁保安没有强制请乘客下车的权力,这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的问题,应该由公安机关实施,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乘客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广告词

关于对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执法授权问题,南都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曾进行专门说明称,“授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限的行政处罚权是必要的”,并将条例相关条款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不过,2018年,《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进行修订,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处罚权收回,将上述涉及处罚权的条款删除,并将对妨碍他人乘车行为的处罚,从“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变更为仅罚款,且实施主体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

二问:

保安强行拖拽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的情况说明称,“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而网传视频显示,地铁保安将女子拖拽出车厢过程中,女子衣不蔽体并不断哭喊,保安仍继续拖拽。

这一做法也引发许多网友质疑,保安强行拖拽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对此,蓝天彬告诉南都记者,地铁保安拖拽乘客的行为不符合《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地铁方可以劝离乘客,但不能强制拖拽,应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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