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人走“查”未凉,退休仍不可任性胡为(2)

2021-08-13 17:10     搜狐

退休不是为所欲为的“隐身衣”,更不会成为监管追责的“空窗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对腐败零容忍,一场正风反腐、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迅速铺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退休党员干部划定行为边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出台整合反腐资源,权力的篱笆越扎越紧,将“退而不休的权力”关进“笼子”。退休“老虎”被查处、退休后不轨行为受监督的事例充分说明:退休不是“护身符”。党纪国法不会容忍退休干部胡作非为,监督与反腐“永远在路上”。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就退休人员而言,党员不是一份职业,而是毕生的执守与追求。遵纪守法也没有休止符,锤炼党性是终身必修课。每位退休党员干部都应把握好“为”与“不为”的界限。既要将党纪国法作为行为的“红线”,心存畏惧,知止善止,让权力的“保质期”止于退休;又要时刻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以德服人,率先垂范,拒绝来自名利场、官商圈的诱惑。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退休人员仍能继续发挥独特优势和自身特长,在教育子孙、奉献社会等方面大有可为。莫把“发挥余热”变成“滥用余威”,莫使“老有所为”变成“老有胡为”,夕阳也能照耀开阔的人生,绽放别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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