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美的生平不难看出,其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前后还是颇受宠信的,然而却突然在洪武十七年(1384年)获罪下狱并被赐死,其女婿也一同受刑而死,更奇怪的是,对于这样一位开国功臣,朱元璋竟然并没有给出处死的理由。
直到六年之后,即洪武二十三年(1392年),李善长事发,朱元璋亲自下诏列举奸党,这才点明"(胡)美因长女为贵妃,偕其子婿入乱宫禁,事觉,子婿刑死,美赐自尽云"。
我们知道,为了保证皇室血脉,历朝历代皇帝对于后宫的管理都极为严格,根本不允许外臣随意入内,就算你的女儿是皇后也不行,更何况胡顺妃不过是个贵妃。然而,"入乱宫禁"这个罪名却极为奇怪,这完全是个可大可小的罪名。往小的说,不过是无视宫中规矩而随意入宫看望女儿,虽然犯禁却也不至于死罪;可如果说是"秽乱宫闱",这可就是足以致死,且极可能会被族诛的罪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