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与他人发生关系怀孕,江苏一男子养育3年后才发现女儿非亲生,法院:准予离婚(2)

2021-08-11 02:55     腾讯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与程某经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双方于2016年年初即按照传统风俗订婚,双方以婚嫁为目的进行相处,后程某在此期间却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程某对此存有过错。程某在生育后,双方缺乏沟通相处甚少,加之因所育一女问题发生争执,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对于曹某要求与程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离婚后,小西随程某共同生活,曹某不承担抚育费用。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就全面取消啦

  关于曹某主张要求程某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法院认为,程某隐瞒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的事实,曹某在不知程某所育一女非其亲生的情况下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欺诈性抚养。因曹某未能就抚育费的实际给付情况举证证明,法院酌情确定为28800元;程某的行为侵害了曹某作为丈夫的人格权益,给曹某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依法应当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结合侵权人过错程度,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5000元;两项合计6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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