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得知养育了三年多的女儿非自己亲生,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认定女方故意隐瞒实情,构成“欺诈性抚养”,判决其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共计6万余元。
曹某与女子程某经人介绍相识,二人于2017年2月登记结婚, 2017年10月生育一女小西。曹某察觉到程某自生育后对自己的态度日渐冷淡,又听到周围亲邻闲言碎语,怀疑小西并非自己亲生。2020年年底,曹某委托某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得到的鉴定结果为:排除曹某与小西的亲子关系。曹某将程某诉至如东县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并要求程某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