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停三个车位!男子怒了,结局大快人心(2)

2021-08-04 02:35     光明网

接到电话后,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泰中队随即来到现场查看,

发现汪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违法占用车位系沿街商铺的

汽车美容店负责人所为,

不仅如此,他还用警示锥

占用了另外一个公共停车位。

对此,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阻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

且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违反了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队员们立即上门对店家负责人

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开具了整改单,

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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