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母亲举报?媒体:正是其母报警 警方介入(4)

2021-08-02 10:20  积木新闻

但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给出“骗中骗”局面的第三方——在换取都美竹信任、了解其与吴亦凡交往细节后,23岁的第三人刘某冒用都美竹名义,与吴亦凡律师联系并索要300万元赔偿。

7月14日,误以为是都美竹向自己“敲诈勒索”的吴亦凡母亲向警方报警。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因为吴亦凡母亲的报警,吴亦凡相关事件才进入警方调查程序——根据新京报采访朝阳警方的稿件,在此之前,都美竹或其他自称是受害者的人,根本还没有联系警方报案。

22日当晚的情况通报中,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提到,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行为,他们正在调查中。而调查结果,就在7月31日最新的那则通报里尘埃落定——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到底与都美竹此前所说的哪些细节有关?7月31日午夜,接受极目新闻记者专访的刑辩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王本桥特别强调,强奸案涉及当事人隐私,“不能瞎猜”“目前警方还在侦查阶段,情况也不清楚,还是要以警方通报为准。”

但他也向记者明晰了三点有关“强奸罪”的法律细则: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自愿则不构成犯罪,不是自愿的则构成强奸罪;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不管对方自愿与否,均以强奸论;另外,如果是乘女性无意识违背其意志发生性关系,也属于强奸罪。

此外,吴亦凡的加拿大国籍会否影响司法机关办案及定罪也引发网友关注。王律师提到,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而吴亦凡并非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一旦司法机关确定其犯有强奸罪,不会有执法上的影响,会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