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江浙地区乡村中婚姻的缔结与离弃都有哪些问题?(2)

2022-08-12 14:19     360kuai

不可否认的是,晚清时期,民间已经逐渐掀起了自由恋爱的风气。然而,对于广大基层的百姓来说,由于受到封建思想和知识层面的限制,这种风气却是极不容易被接受的。而两者碰撞产生的矛盾,就极其明显的体现在了婚姻的缔结当中。

1、一方亡故

虽说晚清时期的婚姻自主权不高,但是和现代婚姻比起来,还是有一些共同点,比如对于聘礼钱的重视程度。对于男女双方来说,聘礼钱的多少,代表的是男方的一种态度和一种愿意和女方成亲的诚恳。因此,男方在成亲前,都会准备相当数额的聘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虽然聘礼钱的多少可以确定,但是意外的发生却不是人力可以左右的。

因此,清朝在《大清律例》中有明确规定:若已定婚未及成亲,而男、女或有身故者,不追财礼。也就是说,如果在未成亲前,双方有一方发生意外的话,聘礼钱是不予退回的。不过,根据《大清律辑注》的记载:民风土俗,各处不同,顺而导之,自易为力。若不博访周咨,留心体察,则行事必多乖错,刑多失中,条教号令必多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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