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了稳定政权提出因俗而治,为了实现“大一统”实行改土归流

2021-07-16 13:00  360kuai

土司制度是最值得研究的政治制度之一,它始于蒙古执政的元朝,在明朝时期开始完善,最终在清朝时期被废止,它是一项由少数民族开始实施,适应于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制度,它因地制宜地解决了地域多样性发展,从元朝时期的"土流兼制",明朝时期的"卫司分立",到清朝时期的"卫司合一",土司制度在时代中的流变,最终经过清朝"改土归流"的革新,形成了以"政治制度"与"政治符号"相结合的土司制度。

清朝提出因俗而治

清朝入主中原定都北京后,就制定了对边疆各族进行招抚的政策,并不时的警戒各领军统帅加以抚恤,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顺治五年规定: 各处土司,原应世守地方,不得轻听叛逆招诱,自外王化。凡未经归顺,今来投诚者,开具原管地方部落,准予照旧袭封。有擒执叛逆来献者,仍厚加升赏。已归顺土司官,曾立功绩,及未经授职者,该督抚按官通察具奏,论功升授。--《清圣祖实录》卷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