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因为生女孩”被丈夫、婆婆打致瘫痪,警方却不予处罚,法院回应(2)

2021-07-15 14:13     河南商报

【2】男方否认殴打,称只是有肢体接触

2020年3月14日晚,这个家庭的冲突达到了顶点。根据杨某红提供的公安机关笔录显示,当晚的确发生了“争吵和撕扯”。

她称,当时遭到了婆婆的辱骂,自己还口,就被打了。“我婆婆第一拳捣到了我的下体,我当时疼麻了,刚要蹲下,她第二拳就直接捣到了我的乳房,第三下她要打我的时候,我本能转身,被她捣在了后背上。”

“我一看情况不好,就想往外跑,我丈夫见状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拖住了我的大腿,我婆婆就从后边一拳把我打趴在了地上。然后他娘俩就开始踢我,边踢还边骂我。”

但在警方的笔录中,丈夫赵某华否认对妻子实施了殴打,他称,“只是发生争吵的时候有些轻微的肢体接触。”

“她抱着孩子在楼道内大声喊,并且要离开,我怕邻居听着丢人,就拽着她衣服向房内拽。”

事发4天后,杨某红母亲赶到赵家,将女儿送往医院。杨某红称,当时自己被丈夫和婆婆殴打致昏迷,“醒来后,他们也不让我就医,多亏了我70多岁的老母亲从昌邑老家赶来,拨打120把我送医院。”

随后,杨某红先后在潍坊市人民医院和潍坊中医院住了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显示,杨某红被诊断为下肢无力,抑郁症,焦虑症等。

潍坊中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也有同样的诊断结果,“双下肢无力,双下肢瘫痪”,该院出院结果还显示,杨某红“双侧乳房挫伤,右侧大腿挫伤”。

杨某红告诉记者,自己在事发后还曾遭受过丈夫的殴打,“他当时来找我麻烦,一脚踢在我大腿上。”在她提供给记者的一张照片中,可以清晰看到腿部的大片淤青。

【3】警方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发一周后,杨某红向警方报了案。但是,潍坊公安局奎文分局对丈夫赵某华及婆婆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女子称“因为生女孩”被丈夫、婆婆打致瘫痪,警方却不予处罚,法院回应

奎文分局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3月14日22时30分许,杨某红因家庭琐事与公婆发生争吵后抱着两岁半的女儿开门,想从家中离开,在她打开防盗门准备走出客厅时,丈夫婆婆为了阻拦杨某红,丈夫用手拽着她的胳膊向房间内拽,婆婆掰开她的手从其怀里将孩子夺到自己手中。杨某红一手拉着门框,身体向外挣脱不进家门,双方撕扯后,在楼道内吵吵时,被邻居劝回家。

该决定书还显示,“4月16日,杨某红向我单位提出做法医鉴定的要求。我办案民警于当日带领杨某红到奎文公安局法医门诊处进行伤情鉴定,我局指派的法医人员对杨的伤情没能做出等级评定。”

杨某红告诉武汉晨报记者,自己对警方出具的处罚决定不满,“赵某华承认有肢体接触,而且对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难道还无法判定他对我实施了家暴?”

同时,她认为,奎文分局理应对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即使不具备鉴定条件,也应当告知,而不能因有关鉴定人员未出具鉴定意见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这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