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元璋改进“登闻鼓制度”,来看明代对冤假错案的规避与纠正(6)

2021-07-12 11:00     360kuai

比如永乐时期著名的酷吏陈瑛,平日里就经常罗织罪名陷害他人,有一次污蔑兵部武库主事李贞贪污受贿,李贞被抓入监狱之后,他的妻子敲击登闻鼓鸣冤,"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言,兵部武库主事李贞受皂隶叶转等四人银各四两,请下贞狱。..........贞妻击登闻鼓陈诉。"

当时监国的皇太子朱高炽认为此案确系司法部门屈打成招,于是就由吏部尚书蹇义牵头会同六部九卿在詹事府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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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事涉地方的案件,则通常是中央部门官员会同地方上负责管理司法监察的巡抚以及该道的巡按御史一起审理。

成化年间武城县生员高谨之的母亲被人打死,悲愤交加之下敲击登闻鼓,皇帝派出刑部侍郎吴钦会同巡抚、巡按以及当地布政司、按察司官员一起审理这个案件最终得出案件真相。"击登闻鼓奏状,既入状,因自刎不殊,锦衣卫执以闻,命刑部郎中吴钦往会巡抚、巡按暨布按二司官杂治,得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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