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组织 “六扇门”在明朝是怎样的真实存在?(3)

2021-08-26 07:36     360kuai

除此之外,刑部还有着"凡军民、官吏及宗室、勋戚丽于法者,诘其辞,察其情伪,傅律例而比议其罪之轻重以请。诏狱必据爰书,不得逢迎上意。"的职责,同时"凡有殊旨、别敕、诏例、榜例,非经请议著为令甲者,不得引比。凡死刑者,即决及秋后决,并三覆奏。凡大祭止刑。凡赎罪,视罪之轻重,斩、绞、杂犯、徒末减者,听收赎。"

通俗来讲,刑部在明初三法司中权力较大,从抓押缉捕走到定罪可以独立完成。同时,刑部下辖十三个清吏司,均设正五品郎中一人、从五品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主事二人,分别掌管十三省及兼管所分京府、直隶等衙门的刑名,从中央到地方总揽全国的刑罚之事。

而大理寺在明初则成为慎刑机关,刑罚方面的权力小了不少,大理寺负责"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也就是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以及平反。

都察院则是与六部处于平级的关系,设有正二品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最高长官。

都察院除了主持都察院事务,提督十三道监察御史(即分布于两京一十三省)外,主要职责就是作为"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及一应不公不情等事",为"天下耳目风纪词"的调查报告机构存在,同时,都察院对于明代的学术研究和上书陈言则有纠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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