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组织 “六扇门”在明朝是怎样的真实存在?(8)

2021-08-26 07:36  360kuai

《万历问刑条例》中明确指出:"法司凡遇一应称冤调问及东厂、锦衣卫奏送人犯,如有冤枉及情罪有要矜疑者,即与辩理,具奏发落,毋拘成案。若明知冤枉不予辨理者,以故人入罪……"

这个意思是,锦衣卫审理的案件结果,放到"六扇门"也就是三法司手里,是可以随时被推翻的,判决的结果由三法司下达,即便到了明末屡兴大案时,也是在皇帝的授意下由刑部和都察院按律例论罪,和锦衣卫的关系并不大。

权限不大也就算了,锦衣卫有时还要接受皇帝或者"六扇门"的命令出差公干,前往地方审理案件,而且会在"六扇门"派出的随行御史监视中,事情办起来可不像影视作品里那样肆意。

终明一代,掌握国家司法,贯彻实行法律的始终是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六扇门",锦衣卫的司法权限不大且受掣肘,他们的主要精力,还是留给了皇帝的安全和出行仪仗。

电影《四大名捕》中的"六扇门"捕快,看起来很酷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一些职业,被影视剧呈现出的神秘莫测、武力高强的气质,更多是出于戏剧需要,其真实职能与权限与观众预期多少有些不符。不过也不必太较真,能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姓名,都不是泛泛之辈,至于戏剧中的神化行为,看着过瘾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