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些旧建的住宅区打算签订后续电梯协定时,一楼的居民站起来抗议坚决反对,绝对不签名!理由也很充分。首先,住在1、2楼电梯不能使用,自然不愿和楼上一起负担后期电梯的维护费用。第二,电梯的组装结束后,对一、二楼有百害而无一利,也会导致房价下降;另外,当初买房间的时候最上层最便宜,中间的楼层紧随其后,一楼最贵(因为有院子,所以不用上楼梯。)这些都是购房者的个人选择。
现在,牺牲自己所有的利益,为的是楼上的人上楼方便,其中产生的损失谁来承担?这样的争论,从2020年初开始一直到接近年末,始终无法得到统一的意见,每个城市甚至每个小区都在协商解决方案。
工作人员对此停止了特别的调查,一般的意见是,1、2楼明确表示不需要装置,理由是“不平安,不美”,如果有电梯的话,会对房子的采光产生很大的影响电梯运行时也会产生噪音。幸运的是,3楼、4楼、5楼表示想设置电梯的愿望。事实上,这座2层楼的建筑不同意装置。也许有更深入的想法。也就是说,在费用方面的分配可能有顾虑。
工作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一楼和二楼。于是,分离成功装置电梯的小区,制定了住宅区电梯装置计划。关于装置费用,一楼不承担,二楼2%,三楼10%,四楼18%,五楼30%,六楼40%。电梯装置后的运行、维护、修理和更新的费用分配参照装置费用分配率。把计划转移到各层后,这次收获的除了三到五层以外都是一样的,二楼没有意见,一楼仍然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