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还是国有?海南陵水1200亩土地出让20年后曝权属之争(3)

2021-05-15 13:27  上游新闻

5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到三角岭实地探访,缓坡上栽种着层层叠叠的芒果树。二季芒果已经挂果,但还未成熟。村民告诉记者,栽在缓坡上的芒果树被喷了药水,起到抑制树长高、催花催果的作用,村民已经不敢在坡下的土地种菜和庄稼。

▲1994年由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陵水土地》一书,由时任海南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吴家明作序,陵水县委书记杨登昌、县长陈上荣题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自规局对村民找到的“关键证据”不认可

三脚岭1200亩土地到底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村民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各执一词。

2018年10月,陵水县国土局回复大石村村民黄国宏称,2001年陵水县对未开发使用的原军田乡万安村三角岭1200亩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确定为国有土地。这1200亩土地,此前没有国有土地登记造册的相关档案资料。

大石村村民告诉记者,新中国成立后至2001年,当地政府没有向万安村、大石村发放1200亩土地的集体土地证,政府职能部门也提供不出1200亩土地为国有土地的历史登记材料。

为了证明1200亩土地就是集体土地,村民除了找到当年生产队给村民分地时留下的资料、在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的电脑数据库里查到了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三脚岭土地权属的数据,还找到了1994年由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陵水土地》一书。

该书由陵水县国土局撰著,时任海南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吴家明作序,陵水县委书记杨登昌、县长陈上荣题字,将1984年开始的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中陵水县土地详查结果汇编成册。书中显示,大石村所在的原军田乡所有土地的调查结果,均为农村集体土地。

村民认为,这本书就是证明三脚岭1200亩土地为集体土地的关键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