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还是国有?海南陵水1200亩土地出让20年后曝权属之争

2021-05-15 13:27     上游新闻

邻近旅游胜地海南省三亚市,有一个属于陵水黎族自治县(简称陵水县)管辖的大石村。

4月底,大石村委会十个村民小组通过代理律师向外界发声称,自己世世代代赖以为生的三脚岭(又称三角岭,介于大石村与万安村之间的三个低缓丘陵)1200亩集体土地,于2001年被陵水县政府以国有土地的名义,用极低价格出让给海南陵水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简称生态公司)50年。这些村民表示,“想拿回村民的集体土地”。

对于三脚岭1200亩土地到底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问题,陷入巨大争议,村民纷纷申请信息公开。

2018年10月,陵水县国土局回复大石村村民黄国宏称,2001年陵水县对未开发使用的原军田乡万安村三角岭1200亩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确定为国有土地。这1200亩土地,此前没有国有土地登记造册的相关档案资料。

5月11日,多位大石村村民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为了证明1200亩土地就是集体土地,村民找到了1994年由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陵水土地》一书。书中显示,大石村所在的军田乡所有土地的调查结果,均为农村集体土地。

随后,大石村十小组将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陵水县自规局)诉至法庭,要求撤销120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证。

5月12日,陵水县自规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当地村民无1200亩土地的集体土地证,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这1200亩土地为国有土地。另外,村民举证的出版图书《陵水土地》,陵水县自规局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因此不予认可。

▲三脚岭介于大石村与万安村之间,村民称其为“赖以为生”的土地。图片来源/地图软件截图

20年前政府主导引入生态公司

围绕三脚岭的大石村、万安村,原属于陵水县军田乡,现为陵水县英州镇所辖。两村位于北纬18º附近,黎族村民世代生活于此,依靠打鱼与种植为生。

大石村附近的海域,因海水清澈、海沙细腻出名,被房地产公司开发为清水湾旅游区后,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有的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有的到房地产公司、旅游区工作,但大多数村民仍然依赖土地。

三脚岭由大石村与万安村之间的三个低缓丘陵组成,沙质土壤肥沃,适合作物生长。村民按照早年间生产队划分的区域,在三脚岭上种植芒果、桉树等作物。

大石村村民蓝章忠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01年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到村里宣传称,生态公司到村里承包土地种芒果,村民认为此举将带动村里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村民就答应了。但以什么条件承包、合同具体内容、收入情况等,大家都一头雾水,没人说得清楚。

如此过了近二十年,村干部换了一届又一届,不少年轻人开始参与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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