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过户卖家却从卧室跳楼房款去向不明 购房者起诉中介公司(2)

2021-05-13 05:14     澎湃新闻

付款125万元后还未过户,房东当着中介面跳楼身亡

2021年3月,曾先生通过长沙知名的房产中介公司新环境,看中了一套位于长沙岳麓区的面积130平方米、总价195万的二手房。该房屋位于22楼,三室两厅,已经装修,客厅放着一架钢琴和一套皮沙发,房东还居住在里面,曾先生很满意。但目前该房屋的产权证仍抵押在光大银行和平安银行,抵押金额为120万元。

曾先生所购房屋内景. 受访者提供

当月18日,通过新环境及新环境授权的特许连锁经营商长沙平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环境沁园春店),曾先生与房东谢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就房屋买卖情况作了约定,并明确甲方谢先生应在5月21日前,结清房屋抵押贷款,然后与乙方曾先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因要先给房屋解除抵押,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然后拿出房产证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同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新环境及其沁园春门店作为丁、丙方参与合同。

一份是“自行交割资金协议”,乙方曾先生将140万元(定金、首付款、尾款)交付给甲方谢先生。另一份是双方对资金安全等约定的“补充协议”,甲方谢先生收到此房的银行贷款两个工作日内将总房价195万的房款多余部分全部一次性退还给乙方;甲方谢先生在银行面签办理的收款银行卡密码由丙方设置并保管,并在此房银行贷款放款前配合将身份证原件给丙方保管。丙方签字人为:中介胡航、沁园春店长赵紫玲。

曾先生表示,签合同时,中介拿了一大堆合同在他面前,“我看都没看就签了,没有仔细读相关条款。我想着房东的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都由中介掌握,资金是安全的。”同日,曾先生根据主合同约定,向新环境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定金,向沁园春店支付3.9万元中介费,以及按揭代办费2.4万元。

交完这些钱后,曾先生开始筹措资金,解押房东抵押在银行的房屋,以拿出房产证再办理产权过户。微信聊天记录显示,4月9日上午10点,新环境中介人员胡航发来了谢先生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告之曾先生将钱转到这个银行卡,备注“首付”。

银行转账记录显示,曾先生4月9日上午11点后开始,分5笔转了共120万元到新环境中介人员指定的谢先生账户。

随后中介胡航表示,“下个星期四左右可以拿证。”曾先生追问“周四面签吗?”胡航表示,“等拿证注销抵押然后再面签。”

接下来,曾先生等待面签,他希望尽快过户,因为这是他给自己买的婚房。他多次询问胡航,银行是否已经扣款,胡航回答“已扣款”,曾先生追问“要打银行电话核实下”,胡航也作了肯定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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