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买保险一年患癌,理赔遭拒还被退保(4)

2021-04-26 09:51     澎湃新闻

同日,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针对上述情况回应澎湃新闻称,公司确实拒赔了张蕾的重疾保单,但并非单方面取消保单,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因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做出的退保判定。

“我们查阅了就诊记录,发现她2013年起有多项疾病的就诊记录,包括高血压、阴道炎、宫颈病变等既往病例,但在投保时填写的《个人情况告知书》上都勾选了‘否’,比如第12条‘您是否因患乳腺疾病、妇科疾病而接受过医师的诊查、治疗、用药或住院手术?’也勾选了否,相当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张蕾在线下把情况告知了保险代理人,但投保是在线上进行的,需要投保人亲自操作,出险时也以保险合同上《个人情况告知书》里告知的内容为准。

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张蕾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存在宫颈疾病,保单将会做延期处理,直至张蕾提供健康证明,才能继续投保,“所以追溯到当时的情况,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就是不承认合同,将保费退还。”

对此,张蕾表示,自己都是按照保险代理人的要求进行填写的,“当时他说没住院就不影响,可以勾选‘否’,我才这样选的。”而上述工作人员提及的高血压病史,她称自己从未患有过高血压,更没有过就诊经历,“术后我还因为血压低晕倒过两次,怎么可能有高血压?”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则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张蕾的“高血压就诊记录”。

此外,张蕾还认为,保险公司既然可以调取她的既往病史,应该在审核保单时就进行调查,拒绝承保,而不是在出险时才告知她无法承保。

对于张蕾的说法,上述华夏人寿保险工作人员称,公司在投保时确实有核保环节,但由于张蕾的《个人情况告知书》没有显示异常,所以公司没有查阅她的就诊记录和身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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