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买保险一年患癌,理赔遭拒还被退保(3)

2021-04-26 09:51     澎湃新闻

对此,张蕾说,在投保填写“个人情况告知书”时,她就曾明确告知保险代理人,自己因宫颈疾病正在治疗,是否影响投保?但对方表示没有住院记录就不会影响投保,并指导张蕾在“妇科疾病”询问一栏中勾选了“否”。

张蕾说,多次协商后,华夏保险公司又要求她提供妇科疾病的复查结果,她提交了材料,3月26日,她收到了《理赔决定通知书》,称由于“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公司不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退还保费23000元。

保险公司单方面拒赔并取消保单的行为让张蕾十分不能理解,“购买保险时我的情况都告知了保险代理人,他指导我填写的个人情况告知书,现在出险时又说不能以保险代理人的话为准,那消费者也无法辨别啊。”

华夏保险: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张蕾提供的保险合同,其中关于“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的第一条和第四条规定:“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其中关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规定如下:“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4月22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了当时负责张蕾保单的保险代理人,该代理人表示,在购买保险时,张蕾确实如实向他说明了自己有宫颈方面的疾病,也在医院就诊过,“我当时去问了公司同事,他们说影响不大,就正常签了保单,现在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我也很诧异,作为保险代理人也很为难。”该代理人说,他目前已经离开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但也在协助张蕾和公司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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