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认为,以上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表示中山证券应加强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的内控管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还有保荐人员因涉及可转债、配股项目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4月6日发布的处罚信息中,还有保荐人员因涉及可转债和配股项目被罚。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对任家兴、陈雯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任家兴、陈雯(来自华西证券)保荐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在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间,暂不受理任家兴、陈雯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任家兴、陈雯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此外,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对肖涛、曹海毅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肖涛、曹海毅保荐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配股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在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间,暂不受理肖涛、曹海毅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肖涛、曹海毅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