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入关后旗主与旗人之间仍有主仆关系,该关系阻碍了社会发展(4)

2024-04-09 12:02     360kuai

另外,哈哴阿日常还要去主子家请安,以尽为仆之礼;遇年节或主家红、白之事,去主家庆、吊,乃"分所当然"。前述四川巡抚年羹尧因为没有尽这种主仆之礼,主子雍亲王胤禛便痛斥他"六七个月无一请安字,视本门之主已同陌路人矣",又提到"妃母千秋大庆,阿哥完婚之喜,而汝从无一字前来称贺"。

主家若有丧事,其属下旗人还要穿孝、服丧。顺治年间规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死,其"所属官员、护军校以上并妻,俱丧服,大祭后除服"。宗室王公们的福晋、夫人,或女儿受封者如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死,也有"属员服丧"之礼,所属旗人"官员帽除缨,官员妻俱丧服,大祭毕除服"。

为防止王公家丧事所属官员服丧影响国家公务,雍正四年(1726年)又补充规定:"嗣后王、贝勒、贝子、公等,如遇家有丧事,将该属文武大臣,着吏、兵二部开列具奏再令成服。其官员内有在紧要处行走者,着该管大臣指名具奏,令其照常办事,特谕。由此看来,《清宫遗闻》所记道光初的吏部尚书军机大臣正蓝旗蒙古人松筠,在其主家有丧事时披麻戴孝、司鼓执役一事,尽管有添枝加叶及错讹之处,但并非凭空虚构。

清代宗室王公与所属旗人的主奴性私属关系,对清代政治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康熙帝察觉其活动,将马齐及其弟马武、李荣保夺官,后来又将该家族之佐领从胤禩属下收回,重归自己的上三旗。 皇三子胤祉的属下人孟光祖,也曾到山西、陕西、四川、湖广等地活动,拉拢地方官,终被康熙帝派人缉捕处斩。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