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灵说,视频显示儿子是在当地一家宾馆里,秦某告诉她称,他妈的房子正在消毒处理,只是暂住在宾馆。
王灵刚出生的儿子。
而令王灵感到不对劲的是,几天后秦某没有来拿她挤的奶,称天气冷,人奶对儿子身体不好,想给他喝牛奶,随即秦某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打不通。
王灵说,那段时间她病得厉害,没法去孩子奶奶家寻找,直到2020年2月5日病情有所好转时,她寻找未果便报警求助,麟降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找到秦某,“他则称儿子在家里养得好好的,只是不让我看罢了。”
天气暖和之后,王灵四处打听儿子下落,同时向法院起诉状告秦某索要探视权。
2020年4月14日,长治市屯留区法院就她起诉的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立案受理,后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但秦某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王灵起诉称,儿子出生后,秦某未照顾过她母子俩,她因生育身体多处不适,目前仍在治疗,2020年1月14日,秦某以她身体不好无法照顾孩子为由将孩子接走,自此她再也没有见过孩子,她多次催促他为孩子打针办理出生证明等,都被他一直推脱,并以各种理由阻止她探视儿子,严重影响她作为母亲的权利,她请求法院判令儿子由秦某抚养,准予她探视儿子。
该院审理查明,王灵曾提供了一份秦某早在2020年1月12日写的保证书,称保证次日开始拉上她去医院看病,看好为止,孩子暂时由她抱回家抚养。
对这份保证书中的“她”,王灵解释称,这个“她”是指秦某母亲,而不是指她自己。
法院认为,王灵请求探望儿子,仅有她本人的陈述,没有提供他俩共同生育子女的证明,秦某那份保证书亦无法证明她的主张,遂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长治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灵说,2020年4月15日,她来到屯留区渔泽镇那对夫妇家楼下,想探究一下儿子是不是在他们家。
那天上午,她早早来到那里,远远地蹲守着,但一直没有看到有人抱孩子下楼来,“我不知道那对夫妇家住几楼,一直蹲守到当天下午6时左右。”
她说,当时下着雨,她正想回去,这时看到楼上下来一名女子到旁边一小卖部买东西,“我看她有点面熟,感觉就是以前见过的那女子,便跟着她上楼,来到她家门外,门打开后,我看到一名老太抱着一名孩子在客厅里玩,那孩子就是我儿子,我进屋去抱,被他们挡住,在进一步攀谈过程中,我悄悄录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