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以酷刑震慑黔首,其中有一条"连坐法"是这样的:"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告奸一人则得爵一级),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诛其身,没其家)。"
读者诸君可能已经看出了这条严刑峻法的不靠谱之处,所这里要强调一点:这些话不是笔者说的,而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的。
如果司马迁关于秦代法律的记载,萧何应该腰斩,夏侯婴也会被一刀两断,曹操也没机会出生了--曹操本姓夏侯,与夏侯惇夏侯渊同宗。如果夏侯婴被腰斩了,哪还有三国之乱?
刘邦没有死于秦法之下,萧何也没被斩首,出土文物证明了"不告者腰斩"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