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简》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问答》中有这样一段话:丈夫偷了三百个钱,妻子也知道这笔钱是偷来的,但是也拿去买酒买肉吃喝了,请问这个妻子应该如何处罚?
回答:如果妻子知道这钱是偷来的还照吃照喝,那么就跟她丈夫一起按照盗窃罪处罚。盗窃罪的处罚是案值六百六十钱一下,脸上刺字去当苦力。
在这条秦法中,妻子不但是"不告者",而且是"受益者""分赃者",却只是刺字服役,根本就没有腰斩一说。
被虚构出来"秦法"不止"不告者腰斩"这一条,连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篝火狐鸣之后,也编造出了一条"秦法"吓唬人:"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