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马迁关于秦代法律的记载,萧何应该腰斩,曹操也没机会出生(2)

2020-12-14 22:52     360kuai

抹黑秦始皇,可能不是司马迁的本意,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汉家江山趁秦乱而取得,如果把秦朝写得太好,估计刘家皇帝是不会答应的,所以司马迁只能用春秋笔法,在史书中留下荒诞记载,以提醒后世认真研读:史料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其实稍微有点常识,就不会相信这样的奇葩法律:犯罪者按律定刑,而没有参与犯罪但也没有举报的邻居,却要被判处腰斩之刑,这是不太不讲道理了?在公堂之上,大家岂不是要争抢着承认自己参与了犯罪而不是一个旁观者?

为了说明"不告者腰斩"这条法律的荒诞,咱们举一个例子:某甲拿砖头打破了某乙的头,某丁看完热闹就下田除草去了。打完架之后,某甲请某乙喝了一顿酒,握手言和各回各家。

在这起斗殴案件中,某甲某乙是犯了法的,因为按照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说法,"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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