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建造世界上最早的福利机构
朱元璋少时实在是遭受了太多的罪,吃不饱穿不暖,因此在他建国后也难免对穷人充满感情和温情。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明太祖实录》卷34)。洪武五年又下诏,"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不久,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其收养对象为:"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许入院。"明代的养济院制度得以确立。为保障养济之政的推行,朱元璋将其载入《大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惠民药局医师在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