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清乾隆年间,中国也发生过这样一起"人妖"事件,《新齐谐》记载:贵阳有个姓洪的小男孩,五岁的时候失去了双亲,被隔壁一寡妇收养。寡妇看小男孩的容貌出众,色心大起。为了避免其他人嚼舌头,寡妇将小男孩打扮成女孩的模样,对外宣称洪某为女儿身。
为了能让小男孩更像女孩,给她留了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甚至,还给他裹脚,并传授他刺绣女工技巧。小男孩长到十三岁时,已有了生育能力,寡妇便命其与自己行乐。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五年,直到小男孩十七岁时才结束,寡妇最终得了急病去世了。
按理说,小男孩已成人,常年蹂躏自己的寡妇也已遭到报应,他可以随时变回男人,开始崭新的人生了。
但是,可惜是的,洪某从小受到的教育全都是如何做一个女孩子,如今,这种思想已根深蒂固。此外,洪某已缠足十几年,一双三寸金莲根本无法参与劳动。再说,洪某每天学的都是如何缝补刺绣,其他职业技能也是一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