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帝特降谕旨:署理直隶总督何世琪卒,加礼部尚书衔,并于司库内赏银一千两。其柩起行之日,著省城官吏齐集奠送,所过直隶地方文武官员亲往祭奠,并遣人护送。山东经过州县亦著地方官照看,到家之日,准其柩入城治丧。
乾隆六十年(1795年),两广总督孙补山灵柩由广西赐葬钱塘,奉旨入城,其葬礼之隆重,前所未闻。嘉庆二十年(1815年),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百龄卒于江宁,嘉庆帝遣侍卫赐祭,许柩入城治丧。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鸦片战争时在镇海县殉国的两江总督裕恒,特旨准其入城治丧。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五月,大学士王鼎灵柩入城治丧。咸丰四年(1854年),两广总督琦善卒,追赠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照总督阵亡例赐恤,赏给一等轻车都尉,世袭罔替,并准其入城治丧。
从清代的史料记载来看,入城治丧对于官员家属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但这种皇帝的赏赐仅仅局限与很小的范围内,至少来说也是二品以上大员的专属。事实上,很多二品大员往往都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入城治丧之典成为了皇帝笼络官员的一种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