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起,房屋出租需按“新规”办,房东、租房人要关注了!(3)

2020-11-30 12:01     财经小巴士

在现行合同法中,规定了租房人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想把房子卖给自己的父母、兄弟等还要让租客要放弃购买权,这显得非常不合理。所以,在这次民法典规定中,对租房人的优先权做出了限制。如果出租人将房产卖给近亲,近亲属的优先权要高于租房人的优先权。同样,对共有房屋优先权也作了限制。例如甲方和乙方共有房屋产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拥有购房权利,租客丙方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当然,法规还要对租房客享有的购买优先权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如果在15天内未明确做出要购买意思的,则视为放弃购买优先权。

第四,房东若发现自己房子被转租,应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在新规的第725条还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换言之,在租赁合同期,即便房东把房子卖掉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无论是房东发现转租行为的6个月异议期,还是屋产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均在保护租房人居住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现在国内除了有大房东外,二房东现象也很严重,二房东就是利用信息方面的不对称,从大房东那边租来一套大房子,然后再将房产分割成好几块出租出去,从而收取更多的租金。这对于租客来说,不仅是房租要付出更高了,而且群租房也留下不少安全的隐患。所以,租客在租房时,可以先查验出租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若非房东直接出租,则可以选择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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