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怒杀大法官,做一个特殊规定,至今仍在使用(2)

2021-09-29 10:39     360kuai

卢祖尚抗旨不遵,是有罪,但罪不至死。李世民没忍住心中的怒火,杀掉了朝廷重臣,的确不妥当。

从此之后,李世民对房玄龄、魏征等人说:"如果朕要在朝堂上杀人,你们应该劝阻!"

实际上,并非大臣不劝,只是李世民性格暴躁,发怒时并非谁都能劝得住。

贞观五年,李世民突然定下一个法律,一旦有人被处以"斩立决",需要5次复议才行。也就是说,历史知道大臣劝不住自己,所以定下一个法律,即使自己要杀人,也要在两天之内复议5次,才可以行刑。从贞观二年卢祖尚被杀,到贞观五年这条法律制定,李世民为何时隔三年又突然制定一条这样的法律呢?这要从另一个人说起,此人名叫张蕴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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