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结果
二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判决公司支付汪小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00元。
法官、律师有话说,员工辞职通知期届满后未离职仍正常工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此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中,专门就此问题出台过一条指导意见:
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三十日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双方劳动关系状况如何认定?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三十日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一般可视为双方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案中,如果公司在员工提出辞职后30日内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根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或许由于公司没有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最终赔了56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