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披露!危害国家安全的“神秘设备”:境外公司用行车记录仪窃取地理信息(2)

2024-04-16 09:57     央视一套

事实上,重复走同一条路,会让地理信息数据更精准。文某主观上认为,只要不刻意开车去涉密的地点就没事,但这款"行车记录仪"会自动采集数据。只要他经过一些重点区域,设备就会自动拍摄、采集、分析数据。

几个月时间里,文某靠着这款"行车记录仪"获利数十万元。经鉴定,文某采集的地理数据中有两份秘密级国家秘密。文某明知对方是境外公司,却还是主动购买该公司的专用设备,对重要道路开展长时间、大范围的实时街景地理数据采集,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主观故意明显,情节较为恶劣,国家安全机关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对文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保密工作者亦深陷圈套

经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全国范围内有60余人购买了这款"行车记录仪","点亮"的区域包括15个省份。在这其中,有一个本就从事保密工作的人也掉入了陷阱。

严某在湖北省某单位负责保密工作,研究生学历,过去学习的是计算机方面的知识。2022年,严某注意到这家公司,对该设备工作原理和奖励机制产生好奇,便在官网购买了一台"行车记录仪"安装在车上。很快他就在地图上"点亮"了湖北省潜江市的许多线路。为了多赚点"金币",他还跑了周边的部分地市。

但没用多久,严某发现这台"行车记录仪"每过8秒就会自动拍摄一张照片,而且设备里的相关数据只保留24小时,超过24小时便会自动清空,这让本身就从事保密工作的严某意识到,这台设备可能存在泄密的隐患。于是,严某停止使用该设备。

2023年8月,严某的单位组织了一次保密检查,他注意到了闲置在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觉得不妥,就找机会焚烧了这台设备,企图将这件事永久隐瞒下去,直至国家有关部门找到他时才幡然醒悟。

国家安全机关发现,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群众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家公司会采用种种方式进行包装,将他们的真实目的掩藏在一些任务之下。比如,对于一些数据未覆盖或者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这个地图App会在相关行驶路线上开出更高的虚拟币奖励。而且,这家地图公司授权我国周边几个地区的一些公司代理亚洲业务,以缩短我国使用者的设备收货时间。对于相关企业,国家安全机关还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这种新形态的数据采集模式方式迂回,手段隐蔽,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国家安全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处置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为什么我们国家的地理地图信息这么重要呢?

A1:

地理空间数据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敏感的、重要的地理空间坐标数据,如桥梁、大坝、港口、能源和军事设施等等,一旦被国外的敌对势力获得,在未来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就会成为精确军事打击的重点目标,对国家的安全和主权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Q2:

什么单位、什么人有资格去采集这些地理地图信息呢?

Q2:

地理空间数据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可以采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才能从事测绘活动。

Q3:

境外的机构和个人,他们有没有资格在我们国家境内采集这些地理空间的数据呢?

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八条规定了,国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领域或者是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军队的测绘部门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测绘活动中,不能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害国家安全。

Q4:

今天节目当中这些案件的涉案人员,他们这种违法采集地理空间数据的行为,会涉嫌触犯什么法律呢?

A4:

刚才王教授已经谈到了,实际上他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一系列法律的规定。首先,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制定了测绘管理活动当中国家秘密的范围。这就意味着一些高精度的、高分辨率的地理信息数据被明确确定为是国家秘密。这些目标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明确保护。如果说这些信息尚未构成秘密,是属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信息和数据,经过特定的认定程序,它们也属于我们应该重点保护的数据和信息。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规定,对于敏感的、重要的数据出境,是确立了明确的申报批准制度,只有通过审核评估才可以出境。否则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具体规定。本案当中,如果这个行为人明知非法采集的这些数据是属于国家秘密,而故意又把这些信息泄露给境外的组织机构,那么他们的行为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刑事犯罪行为。

Q5:

今天案例当中,有些人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把一些重要信息给泄露出去了。那么,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怎么样应对和预防呢?

A5:

随着科技的发展,地理空间数据测绘设备日益小型化、智能化,如手持式、背包式、车载式、无人机、无人艇等设备层出不穷,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挑战。针对本案的特点,我们应该,第一,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教育,让我们知道哪些能测,哪些不能测;第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第三,加大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Q6:

今天是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上还有哪些规定呢?

A6:

今天是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提出的十周年,把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一个重要法律规定,这就意味着维护国家安全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大意义。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在2015年制定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全局性的、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以它为统领,我们国家近年来在国家安全领域当中,制定了20多部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多部专门的国家安全立法。同时也制定了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的110多部相关的法律制度。应当说我们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作为公民来说,要认真地了解、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制度当中对于公民义务的规定。当这些法律能够得到全民的遵守,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安全将会得到更有效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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