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买下“人民币花束”后隔天举报 曾49次举报“拍黄瓜”(2)

2023-07-17 10:49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用人民币做花束拿来交易,这种行为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据极目新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介绍,售卖人民币花束涉嫌违法。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蓝天彬说,售卖人民币花束,违法行为轻微,并且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已经及时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株洲相关部门考虑到保护市场主体与规范并行,对花店进行教育,不予处罚,这是适当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父子3年49次举报"拍黄瓜"

相关部门查询掌握,该父子系今年网络上举报饭店"拍黄瓜"事件的当事人。

据报道,举报花店的父子就是今年5月以"餐饮企业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为由,举报多家餐饮制售"拍黄瓜"违规事件的当事人。经相关部门查实,这对"职业打假"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

2023年5月,湖南株洲曝出一则"职业举报"父子3年内49次举报当地商家无证售卖"拍黄瓜"的新闻。据工人日报5月19日报道,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无凉菜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举报了49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监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

当地小餐馆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菜单原本没有"拍黄瓜",晏某主动要求做。"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几天后他的餐馆就被举报了。曾有商家将其照片挂在门头,提醒商家不要接待这对父子。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此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却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如何看待涉事父子俩的职业打假行为?

据红星新闻,7月16日,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父子两人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王鹏认为他们个人维权意识较强,从优化营商环境上来说,确实维护了市场秩序,有助于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但是这对父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很难界定的,从另外一个维度来说,如果这对父子他们以打假、维权为幌子,去获得所谓的经济收益,那么消极角度来说,就会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

王鹏表示,一些被投诉的商家出于维护自己的形象、保障正常经营、避免处罚等目的,选择息事宁人与他们私了,那么这对父子就可能产生一定的盈利行为,"因此我觉得这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一是这对父子400多起相关投诉,有多少是真正的违法违规,有多少是让这对父子产生了经济收益,有多少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个需要进一步界定,才能进行后续分析。"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父子举报的这种行为属于正常履行消费者的监督权,市场的规范和秩序不仅依靠法律,也依靠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积极守法的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结合此前父子二人打假,如果将"打假"作为一种常态化的职业,并且"钓鱼打假",甚至对相关商家敲诈勒索,可能会对市场造成反向影响,浪费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另据极目新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表示,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进步,但也面临着更多争议。

有些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名,背离初衷,通过各种手段谋取大量经济利益,甚至有的威胁恐吓要挟商家,牟取非法利益。职业打假人有必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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