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童走失事件,给每个人敲响警钟!家长“放手”要有个度(2)

2023-10-08 17:24     青岛城阳融媒

孩子在农村玩耍 图源:新华社

孩子在不同年龄段能够独自应对的事是不同的,有些事孩子做不到,我们却"大撒把",难免置孩子于险境。

比如,独自留在"野海滩"十几分钟而不出任何意外,这显然不在4岁孩子能够"hold住"的范围内。再如,杭州一位爸爸为了锻炼6岁的儿子,让其独自乘地铁上学,热心乘客发现小男孩精神状态有点焦急,说不清乘车目的是什么,遂报警。显然,这位爸爸有些"揠苗助长"了。

"放手"就可能面临风险,家长得"胆大而心细""外松而内紧"。对于种种风险,家长需要做好充分预设,做足应急准备,教会孩子必要的自我保护方法。

有时候,养育孩子就像放风筝,在恰好的时机松松手,是父母和孩子最美好的彼此成全。

保护孩子是"需要"也是"须要"

保护好孩子,是父母的本能,也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法定义务。

让7岁的孩子独自待在汽车里行不行?把6岁的二娃留在家中,交由15岁的大娃临时看护,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相关立法的初衷,在于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也是让所有做父母的,都能绷紧安全的弦,真正尽好责任。

父母爬泰山,将3岁孩子独自留在车内,车门被民警和游客打开

对于"4岁女童海滩走失"一事,我们不能推测父亲对孩子"缺爱",却可以断定他对孩子"失职"。每一起儿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在提醒我们,儿童的事不是"儿戏",监护人不是"虚职",父母不是有爱就天然"合格",要增强法治观念,用实际行动履行好法定职责。

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让我们揽镜自照,吸取教训,时刻告诫自己,看好孩子。

搜救仍在继续。让我们把祝福送给4岁的芯芯,共同期待、祈祷奇迹发生。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