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商家发生“摩擦”后,4个月狂退277支口红,法院: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赔偿商家经济损失2000元(2)

2023-11-24 15:13     九派新闻

甜甜:"维权无可厚非,但在商品未发出即以不实理由申请退货,导致店铺评分降低、搜索量下降,信誉严重受损。重复'下单-退款'数百次,这种恶意下单的方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甜甜:"更何况你都没收到货,就知道发错了?"

悦悦:"嗯呢,我有魔法。"

别拿"无理由"说事儿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第一次购物后退货退款被拒,被告悦悦与原告甜甜发生"摩擦",此后在原告甜甜的店内频频下单,又频繁发起退款,下单的次数多、数量大,同时在多次对商品作出差评后,仍然大量下单继续购买同款口红,已经不符合正常消费者的行为特征。结合被告悦悦在双方的沟通中提及的"所以我记着呢""我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等言论,足以认定被告悦悦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购物的意愿,主观上存在恶意,已经构成了对商家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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